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北區菸酒輸入業登記最佳稅務後盾

 

台中西屯黃志堅會計師, 台中推薦會計、稅務及薪資委外暨相關之人力資源管理會計服務推薦, 台中大里公司行號登記
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,訂有買賣契約並已取得價款,惟因故至死亡時仍未辦理移轉登記,其移轉該項財產與買受人之義務,屬被繼承人生前未履行之債務,准按該土地計列遺產價值之數額自遺產總額中扣除,免徵遺產稅。  該局說明,依財政部72年3月3日台財稅第31402號函規定,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,訂有買賣契約,該已出售之財產,雖因未辦理移轉登記而應認屬遺產,惟移轉該項財產與買受人,亦屬被繼承人生前未履行之債務,應准按該土地計列遺產價值之數額認列為未償債務扣除額。因此,被繼承人生前出售之財產,如在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由買受人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,該財產雖仍為被繼承人之遺產,應計入遺產總額課稅,惟繼承人亦負有移轉該財產與買受人之義務,准按該財產計列遺產之價值認屬被繼承人未償債務同額減除。  該局舉例說明,甲君於108年4月16日與乙君訂立買賣契約,約定以總價額2,800萬元出售其所有土地1筆,乙君於同年5月3日交付所有價款,惟甲君於108年5月5日死亡,該筆土地於被繼承人甲君死亡時未及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,因甲君死亡時,該土地仍登記在甲君名下,仍應按甲君死亡年度之公告土地現值1,600萬元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,惟繼承人亦負有交付乙君土地之義務,繼承人得就該土地計列遺產之價值主張未償債務扣除額1,600萬元;至甲君生前所收取出售土地之價款,於其死亡時遺有之金額,仍應列入甲君遺產總額課稅。資料來源:財政部臺北國稅局
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最近接獲民眾來電詢問,其家人往生所支付之喪葬費用新臺幣(下同)200多萬元,可否憑實際支付之單據在遺產稅申報時,全數列報為喪葬費扣除額?該局說明,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,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係採定額扣除,財政部每年12月底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,103至109年發生之遺產稅案件,喪葬費可扣除額為123萬元。該局進一步說明,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既採定額扣除,雖實際支出200多萬元,尚不得按實際支出金額全數自遺產總額列報扣除,申報時亦無須檢附佐證資料。資料來源:財政部高雄國稅局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財政部於110年10月22日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等相關規定,規範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者,自今(111)年1月1日起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,惟考量營業人汰換設備或修改程式需作業時間,併同發布令釋,依自動販賣機取得時點分別訂定1年及6年為輔導期間,輔導期間內尚未能符合規定者,免處行為罰。該局提醒,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收取停車費者,輔導期限至今(111)年12月31日止,請儘速依限汰換設備或修改程式,使自動販賣機具備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功能;開立電子發票業者,應安裝具備正確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,以符合規定。(資料來源:中區國稅局)

ACC711CEV55CE


台中北屯BEPS與價值鏈稅負優化管理(VCM)諮詢
台中出進口廠商登記 台中中區人力資本 羊毛產業節稅方式台中大里網拍創業登記 台中南屯財報驗資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推薦企業重組會計服務推薦

arrow
arrow

    n7adxlm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